田徑項目規則
田賽項目包含跳高、跳遠、三級跳、鉛球
徑賽項目包含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
田賽部分:每位選手有三次試跳或試擲機會
跳遠不得有翻滾動作,跳高可以在裁判宣布的任一高度開始起跳,跳遠及跳高都必須以單腳起跳
鉛球男子為7.26公斤,女子為4公斤,離場時必須在鉛球落地後從投擲圈後半場離場
徑賽部分:預賽以小組賽進行,跑道以抽籤分配,成績在全部選手前八名者進入決賽
決賽跑道以預賽成績分配,預賽第一到第八分配道次依序為4、5、3、6、7、8、2、1
400公尺以下項目全程分道跑並使用起跑架,採蹲踞式起跑
800公尺至第一個彎道才可搶跑道而1500公尺起跑後即可搶跑道,兩者皆採站立式起跑
其餘皆參照中華民國田徑協會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