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onavirus Red 音樂連結

(一) 針對外籍與港澳人士之入境規定

1. 來臺從事短期商務者

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恢復低/中低風險國家/地區之可入境人士來臺從事短期商務者申請縮短居家檢疫。

2. 入境移工

惟鑒於國際及國內 COVID-19 疫情升溫,勞動部依據指揮中心表示,移工自2021 年 5 月 19 日起,暫緩入境。後續另依移工來源國疫情狀況,滾動調整入境措施、入境後集中檢疫,以及檢疫期滿檢驗等措施。

3. 來臺就學之外籍生

針對境外生返臺就學事宜,教育部依據指揮中心頒布之各項指引與規範,在兼顧「安全防疫」與「境外生受教權益」的前提下,彈性辦理/調整開放境外學生返臺就學之標準作業程序與相關配套措施。

4. 來臺就醫者

指揮中心將考量國內疫情穩定度,及醫療量能餘裕,滾動調整外國籍人士有條件來臺就醫之相關規定,以延續臺灣優質醫療服務及貢獻,持續推進「Taiwan can help, and Taiwan is helping!」目標。

5. 國際旅客來臺轉機

針對國際旅客來臺轉機需求,依據「邊境風險嚴管、國內鬆綁」原則,是國際疫情滾動開放桃園機場轉機。

6. 依入境旅客出發地區/國家風險

因應國際疫情嚴峻且出現病毒株變異,指揮中心自 2020 年 12 月起,陸續規定具「重點高風險國家」旅遊史(含在當地轉機)之旅客,入境後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且進行專案採檢,以確保我國社區防疫安全,相關措施並於該等國家疫情趨緩後,調整解除。

(二) 針對滯留海外之本國國民

2020 年 2 月至 5 月份期間,以專案包(專)機方式協助滯留鑽石公主號(Diamond Princess)郵輪、武漢與印度等疫區之國人返臺,於桃園國際機場啟動定泊檢疫,執行入境檢疫作業,包含旅客分流、發燒篩檢、醫師健康評估、無症狀旅客統一送往集中檢疫場所、疑似個案後送就醫等,以加強具感染風險者之管理。

(三) 實施專案措施,持續精進檢疫效能

鑑於 Delta 變異株於全球擴散,自 2021 年 6 月 27 日起要求所有旅客皆須入住防疫旅宿(或自費集中檢疫所),且返臺後限搭乘防疫車輛前往該處所檢疫;另自2021 年 7 月 2 日起所有旅客入境時皆須配合於機場、港口採集深喉唾液進行核酸檢驗,期滿前再次核酸檢驗及輔以快篩等措施。此外,所有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其檢體均進行病毒基因定序及加強監測。

參考資料:衛生福利部

頁首⬆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