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推薦」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主辦,其核心理念是為了招收來自不同地域的優秀人才。由各高中向大學校系推薦優秀的學生,在「明星高中的校排名等於社區高中的校排名」的前提下,讓資源條件相對不足地區的學生也能取得優質校系的入學門票。
1.高中各學期的成績均維持一定水準。
2.對自己的興趣與能力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3.對未來的生涯規劃已有大致方向。
參加「繁星推薦」的同學,必須是全程就讀同一所高中且中途沒有轉學的應屆畢業生。 「繁星推薦」的名額有限制,一名學生只能被學校推薦至1校1學群,而一所學校最多只能對同一所大學同一學群推薦2名學生。 大學會依學系(學程)的特性分學群招生,最多有八類學群,並訂定各類學群可選填的系組志願數。
有意參加「繁星推薦」的同學,必須先報考「學測」,待學測成績公布後,可以向學校遞交「繁星推薦」的申請。若大學校系有訂定英聽或術科檢定標準,則需要另外報考英聽或術科。 學校會依同學的「在校學業成績」進行校內評比,而「在校學業成績」是指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除了國文、英文、生活科技、資訊科技等四科採計至第五學期外,其他必修科目皆以高一和高二共四學期為範圍。若同學「在校學業成績」的「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各大學規定,如前20%、前30%、前40%、或前50%等,才會被學校提報推薦。
第一至七類學群的學生,在比序之後只要等待錄取結果公告,無須再面試;只有第八類學群申請醫學系或牙醫學系的學生,基於醫師養成的特殊需求,按規定必須參加面試。 「繁星推薦」第一至七類學群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皆不能參加當年度「個人申請」招生;第八類學群錄取生則不能參加當年度「個人申請」登記志願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