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申請介紹
欲參與「個⼈申請」的同學,首先須確保具備⾼中或⾼職畢業的同等學歷。重要的考試之一即是每年1或2⽉舉辦的「學測」(學科能⼒測驗),其中包含國⽂(含綜合測驗、寫作能⼒測驗)、英⽂、數學A、數學B、社會、⾃然等六科目。考⽣可根據各校系的要求自由選擇科目,而測驗範圍涵蓋國⽂、英⽂(涵蓋⾼三上學期必修內容)以及其他科目,主要參考⾼⼀和⾼⼆的必修課程內容。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國⽂考科,其中包含「國⽂綜合測驗」(選擇題,簡稱「國綜」)和「國語⽂寫作能⼒測驗」(簡稱「國寫」)。後者包括知性統整題和情意抒發題,為作⽂測驗的一環。此外,部分校系可能採計「術科考試」、 「英語聽⼒測驗」或「⼤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APCS)」的成績,但這三項考試非必考科目,同學可根據欲申請的校系規定自主選擇參加。
最多申請6校系,分兩階段甄選
學測成績公布後,欲參加「個⼈申請」的同學最多可向6所學校提出申請,隨後經歷兩階段的校系甄選程序。第⼀階段的檢定篩選過程中,學生的學測成績被分為五個標準(頂標、前標、均標、後標、底標),通過檢定標準的學生方可參與倍率篩選。值得一提的是,部分資訊相關系組可能以APCS成績作為檢定篩選的條件,特別是有意報考資訊科系的同學應特別留意此事項。通過第⼀階段篩選⾨檻的同學方可進入第⼆階段的「指定項⽬甄試」。該甄試內容由各校系個別訂定,並包括學習歷程檔(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學習歷程⾃述及其他)的資料審查。有些⼤學校系可能會進一步要求術科現場創作、⾯試或筆試等,以全面評估學生的能力和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