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隊接力
1.第1棒是分道次比賽,起跑犯規第二次起取消比賽資格。
2.搶跑道之棒次依場地狀況、各隊人數決定,惟須通過彎道標誌物延線以及各跑道標誌物後,始可搶跑道。如提前進入內側或觸及標誌物,屬違規行為。
3.搶跑道以後為不分道次比賽,輪到接棒的選手應在裁判員的指導下,依上一棒隊友進入彎道標誌處前的順序,由內而外排列,每班使用一個跑道。一旦選手跑過彎道標誌處後,接棒選手不得改變原來排列的順序。接棒選手可在領先隊伍通過後,依序移向內道。
4.接力區長度為20公尺,位於兩條接力線之間,接棒過程必須在接力區內完成,以棒子判定是否有超出接力區。超出接力區傳接棒視為犯規行為。
5.搶跑道以後為不分道次比賽,輪到接棒的選手應在裁判員的指導下,依上一棒隊友進入彎道標誌處前的順序,由內而外排列,每班使用一個跑道。一旦選手跑過彎道標誌處後,接棒選手不得改變原來排列的順序。接棒選手可在領先隊伍通過後,依序移向內道。
6.不分道次比賽時欲超越前方,以使用最內側跑道選手時,一律由外側超越(即被超越者的右邊),若前方選手非使用最內側跑道時,則不在此限。
7.選手交棒後,為避免妨礙其他跑者,應保留在原跑道上,並減速回頭觀察,在不妨礙他隊之情形下,一律往內側跑道離開。如有妨礙他隊之情形,屬違規行為,情節嚴重者,則取消比賽資格。如撞擊發生在交棒者原跑道時,則不視為違規。
8.接棒過程未完成,若有掉棒之情形,須由傳棒者將棒子撿起來,於接力區內完成傳接棒,且可以離開跑道去拾棒,但不可妨礙其他跑道選手,不得由下一棒接棒者撿起,否則取消比賽資格。接棒完成後,若有掉棒之情形,須由持棒者自己撿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