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規則
100公尺短跑
校園馬拉松
跳遠
四人大隊接力
犯規罰則
(一)違反下列規定者,不得進入賽道,並取消比賽資格及成績。 1.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2.無本次活動號碼布、無折返點信物者。 3.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4.未將號碼布別在胸前;並未將信物戴於手腕處者 (便於裁判名次之判定)。 5.未達起跑時間超過起跑線者。 6.嚴禁於競賽行進路線上推行娃娃車或滑行直排輪、滑板及滑板車。 (非競賽組的身障選手輪椅輔具、視障選手導盲犬例外)(二)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1.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 (如乘車、扶持等)。 2.報名組別與身份證明資格不符者。 3.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 (如打架、辱罵裁判或工作人員…等)。 4.競賽組比賽時禁止攜帶寵物(狗)同時進行,違者將取消比賽資格。跳遠有下列之一情況即判犯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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