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本濕地」是荒野臺東分會守護的棲地之一,挾著「非核家園」之名,以濕地為優先對象,以光電發電量由首要目標的開發巨輪壓輾而來該怎麼辦?
臺東市知本濕地這塊土地,被臺東縣政府賦予要拼全國第一的光電夢,是繼捷地爾公司空頭開發案後臺東史上最大委外開發案。縣政府預計在知本溪北岸河口重新處分226公頃土地,其中161公頃要標租給廠商置滿地面型光電板,只保留65公頃的潮間帶、沙灘、防風林和部分濕地由縣府管理。該案已於1月11日公告招商,於4月2日 開標。將是臺東分會所面臨棲地保育嚴峻的挑戰,分會「環境議題組」下設的「知本濕地小組」以生態調查、政策遊說、環境教育、辦理活動和追蹤開發進度等面向來應對這場挑戰,也向外求援,尋求生態圈夥伴更專業的協助。因為這塊地是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介入該地發展時本需尊重這塊土地原來主人的主體思考,並與其合作。例如:是否要以濕地保育法和海岸管理法來進行劃設保護區的保育手段時,部落和我們的思考方式存在差異,部落著重的是集體主權、自我治理,卻苦無法令賦予部落權力。我們則是希望在體制內借位保護,但一樣得孤注一擲在主管機關的觀念與態度中,去尋求更多生態保育觀念的民眾參與空間。去年11月臺東分會舉辦「知本濕地人文生態展」,以製作生態地圖摺頁和人文生態圖文展覽方式,帶領臺東人認識知本濕地,率先發難反對知本光電開發。11月18日發起民眾到知本濕地海灘撒播濱海植物海埔姜等種子,進行濕地復育。今年1月18日也聯合臺東縣野鳥學會和臺東環保聯盟等團體到縣府陳情,要求撤回招商,暫緩知本光電開發。最主要是臺東縣政府在執行開發程序時,是先標租土地給廠商,才請廠商做光電設計細部計畫,先期規劃報告未做任何生態調查和人文歷史研究,就將生態核心區當做「無用荒地」。再者,縣府已要求至少要發電100MWp,相當於100公頃以上的光電板裝置量,幾乎是將基地置滿光電板的設計,並以回饋金高低作為主要得標準則,很容易迫使廠商做出犧牲生態與人文的土地規劃。
由於知本濕地非國家級濕地,即使位於生態環境敏感地帶,卻免做環評,招標公告也未要求廠商做任何環境評估補償和生態工法要求。生態調查與災害風險研究 資料付之闕如,即便請政府重新規劃也無效,幾乎沒有體制內尋求發言的空間。在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方面,縣府承諾部落不同意,就不會開發。但由於從規劃階段 就未諮詢部落同意,而僅僅只是召開說明會告知就開始招商,導致部落不滿,部落其實並不反對綠電,但臺東縣府公告之「知本建康段太陽光電教育及示範專區開發 計畫」必須撤銷。因為該計畫執行過程中部落並未被諮詢與充分知情,主張重新規劃之計畫內容應含括光電活化、主權保障、生態守護、人文運用、教育推廣、遊憩 休閒、種電農場及經濟發展等多面向機能,以達多贏目標。
Ⓞ什麼是光電案?
2017年中央開始大堆綠能,台東縣政府想要在這塊濕地上開發太陽能光電區於知本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的 傳統領域上,總計開發裝置容量可超過100MW,2018年全案正式上網招標,開發計畫於部落的傳統領域,但是這件事縣政府只辦 過1場座談會,直到招標當天,族人才得知開發案的規劃內容,卡大地布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陳志源也說道:「縣政府沒來跟部 落協商、問部落想要什麼,就直接把160公頃通通拿來做光電。部落的歷史文化、和想要的利用,就這樣被綁定了」。招標後 1個月,卡大地布部落和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在縣府自己辦了一場工作坊,找來前屏東縣長曹啟鴻,介紹太陽光電究竟是什麼、 可能設置類型、以及對環境的影響等。經過一場工作坊,參與的族人認為,設光電不該排擠土地原有的功能,設置前也應該要 和地方協商,透過設計滿足不同的土地利用。然而,族人的需求,對照當時縣府僅以回饋金高低作為標準的招標方式,幾乎完全 無法達成。同年2月,部落即表態反對政府現行的知本濕地的光電開發計畫。面對部落反對,台東縣政府則表示,廠商得標後,需按《原基法》中的原民諮商同意流程取得部落同意,否則 縣府會無條件解約。今年2月,卡大地布部落再次為知本濕地光電召開共識會議,認為政府招標條件限制最低發電量及權利金, 導致業者計畫幾乎沒有調整空間;且接下來的諮商同意過程,族人只能選「同意」或「不同意」,無法反映部落真正意見,形同 沒有諮商、只有同意。最後部落決議要求政府撤回開發案,重新諮商。儘管部落已多次表達反對之意,但台東縣政府並未喊停 ,諮商同意投票日仍在6月1日展開,最終贊成方以票187票「勝出」14票。但這樣的結果並未被族人接受。
經歷30年前失去傳統領域的痛苦,部落不再沉默。部落3大家族司祭長拉罕討論過後,決定在近日就要提出部 落決議無效的訴訟,未來除了要重新投票,也要原住民族委員會盡速修正諮商同意辦法。卡大地布族人呂政宏強調「部落從頭到 尾不反光電」,部落一直都希望能夠一起參與討論,開發案若能調整位置或範圍,也可能有不同的利用方式,但縣政府及業者卻堅 持不能更改,看不出來哪裡有「諮商」。